一、未來投資和氣候保護技術投資
1. 研發(fā)稅收補貼:計算基礎上限從原定200萬歐元上調至400萬歐元,調整后每家企業(yè)每年可獲最高補貼額從50萬歐元相應提高到100萬歐元,生效期回溯至2020年1月1日并持續(xù)至2025年12月31日。
2. 為大型校外研究機構設立資助基金:疫情期間企業(yè)效益受損,進而影響其對應用型研究項目的投資,校外研究機構所獲第三方資金隨之減少。為避免項目因此中斷,聯邦政府擬以基金形式向研究機構提供替代融資。
3. 拓展有關能源轉型項目研究:主要指針對未來能源系統數字化轉變和跨領域耦合的研究項目,例如SINTEG計劃(智能能源展示-能源轉型數字議程計劃)和能源轉型仿真實驗室項目。
4. 交通出行領域
——機動車稅:2021年1月起,新注冊車輛將按每公里CO2排放量分級計算稅額,純電動車免稅期延至2030年底。
——提高電動車購置補貼:到2021年12月31日,作為新的“創(chuàng)新補貼”,提高政府承擔補貼額至原來兩倍,車企補貼部分保持不變。如此,凈標價4萬歐元以下電動車所獲政府補貼由3000歐元上調至6000歐元,加上企業(yè)部分補貼額可達9000歐元。此外純電動公務車車稅起征額由4萬調至6萬歐元。
——提供20億歐元獎勵計劃,鼓勵汽車制造商和供應商今明兩年加大對新技術、工藝和設備的研發(fā)投入。
——2020-2021年提供2億歐元用于支持社會服務用車更換和改裝,推動城市交通電動化。
——盡快實施手工業(yè)者和中小企業(yè)7.5噸以下營用車輛置換計劃。
——增加投入25億歐元用于充電基礎設施擴建、電動汽車和電芯生產研發(fā)。
——加大對德鐵(Deutsche Bahn)的支持力度:此前聯邦政府已決定從2020至2030年每年向德鐵增加10億歐元自有資本,以加強鐵路網絡和鐵路系統現代化,提高鐵路電氣化程度。考慮到新冠造成的收入損失,聯邦將額外提供50億歐元股本。
——更新列車終端設備,更換為GSM-R無線通信標準,改善鐵路移動信號接收。
——面向地方公共和私人大巴車、載重汽車經營商設立車隊現代化改造計劃,支持改換新能源驅動。
——支持重型營用車隊置換歐六排放標準車輛,歐五標準載重車可獲補貼1.5萬歐元,歐三或歐四標準車輛補貼為1萬歐元。
——繼續(xù)實施航運領域已有資助項目,通過河岸整修、船閘現代化改造、船只更換、建設數字化測試場地等加強航運業(yè),提升其數字化水平。
——加快向低排放、低噪音的現代飛機類型轉換。
5. 出臺“國家氫戰(zhàn)略”,并制定相應的制氫裝置開發(fā)計劃:戰(zhàn)略目標是使德國成為世界上最先進的氫技術供應商。到2030年,應建有總產能達5吉瓦的工業(yè)生產設備,包括獲得制氫所需海上和陸上可再生能源??赡艿脑挼?035年、最遲到2040年再增加5吉瓦。此外,支持工業(yè)生產從使用化石燃料轉向氫能源;建設加氫網絡以促進載重車輛使用綠氫驅動;推進綠氫在飛機驅動中的應用,同時發(fā)展“混合電動飛行”概念等。
6. 為更好地實施氫戰(zhàn)略,德國將與具備地理優(yōu)勢、可高效生產氫的國家建立貿易伙伴關系。利用德國技術在當地建造大型制氫裝置,幫助伙伴國家創(chuàng)造氫出口經濟的同時,滿足德國對氫需求。此外,還應開發(fā)便于全球低成本運輸的儲氫方式;成立歐洲氫公司,共同促進、開拓國際生產能力和生產基礎設施。
7. 為進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將直接取消光伏蓋板,并將海上風電2030年產能目標從15吉瓦提高到20吉瓦。各州可以法律形式規(guī)定風力發(fā)電機最近相隔距離為1000米,以提高民眾接受度。
8. 2020-2021年間,增加10億歐元用于“二氧化碳建筑翻新計劃”,總資助將達到25億歐元。此外,提高地方建筑物能源改造資助金額,設立社會設施氣候適應資助計劃等。
9. 注冊登記系統現代化是政府公共管理數字化中的重要支柱,對于實現“公民只需登記一次個人信息(Once Only)”意義重大。考慮將在夏季推出相關法案,使用稅號作為統一公共管理賬戶,進而推動《改善在線獲取行政服務法(Onlinezugangsgesetz)》的實施。
10. 聯邦與州應為實施《改善在線獲取行政服務法》所需的共同“建筑理念”提供額外資金,推動該法全面執(zhí)行。
11. 推動數字化:提高地方管理和能源使用數字化進程。通過擴展數字資產折舊方式、建立獨立自主的基礎設施、搭建平臺、提高中小企業(yè)數字化轉型能力,推動經濟數字化。
12. 人工智能:將計劃到2025年投入的30億歐元資金提高至50億,可用于擴大現有資助計劃規(guī)模,特別是額外購買超級計算機,以滿足對計算能力的需求,并為AI應用、實時應用提供數據。持續(xù)加強人工智能研究能力中心建設,密切與所在地經濟界的聯系。在面向未來的應用領域,建立具有國際吸引力的AI生態(tài)系統,以此為歐洲AI網絡和AI“歐洲制造”奠定基礎。同時提高對頂尖研究人員和年輕人才的吸引力。
13. 量子技術:考慮到其他國家已經在傳統計算機技術硬件和軟件領域占據領先地位,德國的目標是在量子技術關鍵領域,尤其是量子計算、量子通信、量子傳感器技術和量子密碼學領域保持經濟和技術競爭力。將促進德國量子技術研發(fā)和生產,在硬件和軟件方面構建新的產業(yè)支柱。聯邦政府將委托合適的團隊建造至少兩臺量子計算機。
14. 未來通信技術:希望能成為5G和6G領域世界領先的技術供應商,盡早推動技術轉型,也為德國自身加強數字主權和企業(yè)創(chuàng)新力創(chuàng)造機會。將有針對性地支持企業(yè)開發(fā)并嘗試新的軟件控制網絡技術,讓此類創(chuàng)新網絡技術更加容易進入市場。加強對國家和歐洲一級監(jiān)管措施的檢驗,以改善網絡組件的互通性。此外,推動歐洲范圍內開放標準(openRAN)的開發(fā)和實施。
15. 提供資金,更快地推進非經濟領域光纖寬帶擴建。
16. 加快建設5G網絡:到2025年實現5G網絡全覆蓋。聯邦政府將為其新的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公司配備50億歐元,一旦移動網絡運營商確定了將要履行其擴展義務的區(qū)域,剩下的空白點便通過這些資金進行擴展。
17. 繼續(xù)實施“智能城市”項目,并增加5億歐元資金。
18. 成立聯邦國防軍數字化和技術研究中心:目的是改進公共和私營領域數字化和技術創(chuàng)新的可用性,確保能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開展創(chuàng)新和跨學科研究。
二、加強衛(wèi)生體系,更好地防控流行病
1. “公共衛(wèi)生服務協定”:為提高公共衛(wèi)生服務中傳染病防控能力,聯邦政府吸取此次疫情經驗,與州和地方共同形成“公共衛(wèi)生服務協定”。根據協定,公共衛(wèi)生服務工作人員將納入聯邦統計局醫(yī)療衛(wèi)生人員統計范圍,按一定標準確定衛(wèi)生部門人員配備最低要求。聯邦政府將以固定營業(yè)稅額的形式向各州提供資金,以資助未來5年當地衛(wèi)生部門額外所需的工作人員。作為行醫(yī)資格許可條例修訂內容的一部分,應明確指出醫(yī)院實習和實習年(PJ)可以在衛(wèi)生部門實習的方式來完成,公共衛(wèi)生服務主題應固定在職業(yè)培訓目標和培訓內容中。聯邦政府支持衛(wèi)生部門改進技術和數字化設施,資金可用于硬件和軟件設備以及對員工的培訓。此外,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將加強溝通交流,從各個層面提高公共衛(wèi)生服務水平。
2. “醫(yī)院未來計劃”:資金將用于建設現代化應急能力(主要指空間上,例如投資設備),或改善房屋數字化基礎設施以提供更好的護理、過程管理、溝通交流、遠程醫(yī)療、機器人技術、高技術醫(yī)療和文檔記錄等。此外還應增加對衛(wèi)生保健系統信息技術和網絡安全的投資,有針對性地發(fā)展和加強地區(qū)護理結構,從設計上做好醫(yī)院正常運行和危機期間的配合協調,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3. 提高重要藥品(包括有效成分、前期產品、疫苗)和醫(yī)療用品國內生產能力,避免依賴。
4.通過支持國際流行病防范創(chuàng)新聯盟(CEPI)倡議和德國本國疫苗研發(fā),希望能夠盡快獲得安全有效的疫苗,并實現在德快速生產。聯邦政府已提供資金促進疫苗開發(fā)、保障生產能力。此外應長期推動疫苗研發(fā),確保能在未來更快更好地應對新興病原體。為此已在擴大現有疫苗開發(fā)計劃,推動新的倡議和研究網絡,特別是針對具有大流行潛力的病毒性疾病。
5.除了短期內增加醫(yī)療防護物資產量外,聯邦政府還計劃擴充個人醫(yī)療防護用品儲備,但這需在醫(yī)療機構和各州災難保護框架下分散進行。聯邦將為相應初始設備提供資金支持。